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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食品“盗窟”食物說不(縱橫)
近年來,“盗窟”食物正在網購、表賣以及少许網紅零食店再次冒頭,潜藏食物安详風險,值得警告。 “盗窟”食物表觀與正品類似,價格卻省钱良多。个中,有的雖然是合規廠家生產,但有侵權嫌疑﹔有的則沒有生產資質,食物安详缺乏保证。過去,“盗窟”食物常見於交通不發達、音信欠亨暢的地區。目前,“盗窟”食物隨著網購、表賣以及少许新商業形式舒展至線上平台。同時,局限不良商家通過搭售食品、混售、低價加購等办法銷售“盗窟”食物,侵扰消費者權益。 由於“盗窟”食物往往比正規品牌產品價格更低,少许圖省钱的消費者極易被吸引,上當后又容易產生“一分價錢一分貨,本身買的吃悶虧”的念法。然而,量度“盗窟”食物的妨害絕不行范围於個人的經濟損失,而是要綜合考慮消費者花費的時間本钱、存正在的食物安详風險、不正當競爭對市場環境的破壞等。 以消費者關心的食物增加劑問題為例,據報道,多款“盗窟”飲料存正在濫用食物增加劑現象,長期飲用會損害身體强健。售賣這樣的產品,局限電商和表賣平台短期內看似填补了銷量,實則損失了口碑,且恐怕會变成更大的風險隱患食品食品。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专擅应用與他人有必然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沟通或者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正在特定聯系。少许從名字到包裝都正在“蹭品牌”的食物企業,有的僥幸逃脫監管,或是正在被罰后重操舊業,關鍵點就正在於分别地區對“盗窟”食物是否構成侵權的界定分别,對單一產品的監管又往往恐怕存正在本钱高、收益低的情況。無奈之下,局限着名大品牌须要本身注冊洪量類似的商標防备侵權。這背后存正在隱性本钱,也說明加強品牌保護仍需進一步落實。 打擊“盗窟”食物,不但是對一款產品、一家“幼作坊”的抽查摸排,而是一項系統性的、長期的处理任務。電商平台、表賣平台應嚴格准入,動態算帐,並完好相關售后和處罰门径﹔市場監管部門也應重點關注局限量販商業形式食品,並兴办高效的“舉報—響應”機造,嚴防“盗窟”食物混入个中。正視“盗窟”食物存正在的風險食品,將食物安详食品、市場監督劳动進一步落實落細,有利於改正消費環境食品,提振消費信念食品。 国民日報社概況關於国民網報社聘请聘请英才廣告服務团结加盟供稿服務數據服務網站聲明網站律師音信保護聯系我們 人 民 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權 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對食品“盗窟”食物說不(縱橫)